

永续发展委员会
推动永续发展之治理架构
为实践通嘉科技永续发展目标并建立健全之治理架构,本公司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于 2024 年 08 月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订定组织规程,以落实永续治理机制,强化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议题之监督职责。
为建立完善之风险管理制度,稳健经营业务朝企业永续发展目标迈进,爰依「上市上柜公司风险管理实务守则」相关规定订定本公司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于2025年6月12日经董事会通过,作为各单位风险管理之最高指导原则。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公司风险管理最高治理单位为董事会,由隶属于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之督导单位,并指派总经理室担任风险管理推动与执行单位,各单位之权责角色详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
风险管理程序
本公司风险管理程序包含: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量、风险回应及风险监督与审查。
风险管理执行之过程及其结果均通过适当的机制进行记录、审查与报告,并妥善留存备查,包含风险管理流程中之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量、风险回应措施、相关资讯来源及风险评估结果等。
完整风险管理程序详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
运作情形
本公司自2025年开始推动风险管理,并于2025年12月19日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运作情形如下:


内部稽核机制与运作
通嘉科技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内部稽核单位,依循相关法令建置内部控制制度,并随营运环境与法规变化持续调整与精进,确保制度与时俱进,以强化公司治理架构与内控效能。
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专任稽核人员1人,其具有CIA证照,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稽核执行情形,确保其独立性与专业性。稽核作业由专责人员依据年度稽核计划执行定期与项目查核,针对发现事项提出具体改善建议,并持续追踪缺失事项之改善情形,确保内控制度之有效性与落实性。
稽核职能目标
稽核执行重点与核心价值
内部稽核人员任免
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须提报董事会核决;一般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任免、考评办法内容已明订在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并已揭露于公司重要规章网页专区。
薪酬委员会
协助董事会执行与评估公司整体薪酬与福利政策,以及经理人之报酬。 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正式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有四名成员,全体四位独立董事为具有表决权的成员。
审计委员会
负责执行法令规定之监察人职权。本公司于 2016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且至少一人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
委员会之运作,以下列事项之监督为主要目的:
一、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
二、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
三、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
四、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
五、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
董事(含独立董事)选任过程及结果
通嘉公司由七位具有杰出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的董事所组成,其中有四位为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8 年 05 月 28 日为止。所选任之董事,皆按照相关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要求执行职务,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并对于公司经营策略与方针作审慎评估及决策, 加强公司绩效,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治理主管
经本公司民国 2024 年 06 月董事会任命财会处长余淑薇女士担任公司治理主管,为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之最高主管,依法办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之议程规画及议事事务、协助董事执行职务并处理董事要求事项,并确保董事会之法令遵循、维持董事与经理部门间及董事会成员间之信息交流与意见沟通,并每年定期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治理相关业务。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具备公开发行公司财务、股务之主管职务经验达三年以上,并依法令规定完成专业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