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orate Governance

永续发展委员会

推动永续发展之治理架构

为实践通嘉科技永续发展目标并建立健全之治理架构,本公司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于 2024 年 08 月设置永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订定组织规程,以落实永续治理机制,强化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议题之监督职责。

 

为建立完善之风险管理制度,稳健经营业务朝企业永续发展目标迈进,爰依「上市上柜公司风险管理实务守则」相关规定订定本公司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于2025年6月12日经董事会通过,作为各单位风险管理之最高指导原则。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公司风险管理最高治理单位为董事会,由隶属于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之督导单位,并指派总经理室担任风险管理推动与执行单位,各单位之权责角色详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

 

风险管理程序

本公司风险管理程序包含: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量、风险回应及风险监督与审查。

风险管理执行之过程及其结果均通过适当的机制进行记录、审查与报告,并妥善留存备查,包含风险管理流程中之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量、风险回应措施、相关资讯来源及风险评估结果等。

完整风险管理程序详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

 

运作情形

本公司自2025年开始推动风险管理,并于2025年12月19日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运作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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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机制与运作

通嘉科技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内部稽核单位,依循相关法令建置内部控制制度,并随营运环境与法规变化持续调整与精进,确保制度与时俱进,以强化公司治理架构与内控效能。

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专任稽核人员1人,其具有CIA证照,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稽核执行情形,确保其独立性与专业性。稽核作业由专责人员依据年度稽核计划执行定期与项目查核,针对发现事项提出具体改善建议,并持续追踪缺失事项之改善情形,确保内控制度之有效性与落实性。


稽核职能目标

  • 协助优化制度及流程, 提升整体营运效率及流程品质。
  • 加强全体员工对内部控制制度之认知与遵循,提升整体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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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执行重点与核心价值

  •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年度稽核计划,聚焦高风险领域以强化风险控制。
  • 执行查核作业,针对内部控制缺失提出可行之改善建议,并追踪其改善进度。
  • 协助董事会评估内控制度之设计与执行成效,以合理确保达成内控三大目标。
  • 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稽核执行成果, 强化与独立董事间之良好沟通与监督机制。
  •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估作业,持续检视制度设计及执行之有效性。

内部稽核人员任免

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须提报董事会核决;一般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任免、考评办法内容已明订在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并已揭露于公司重要规章网页专区。

 

 

 

 

薪酬委员会

协助董事会执行与评估公司整体薪酬与福利政策,以及经理人之报酬。 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正式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有四名成员,全体四位独立董事为具有表决权的成员。

 

审计委员会

负责执行法令规定之监察人职权。本公司于 2016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且至少一人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

委员会之运作,以下列事项之监督为主要目的:
一、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
二、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
三、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
四、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
五、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

 

董事(含独立董事)选任过程及结果 

  • 提名暨选任方式 配合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二规定,有关本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所述本公司设董事五~九人,全体董事选举采候选人提名制度,由股东会就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本公司章程第十五條所述董事名额中,独立董事人數不得少于三人。有关独立董事之专业资格、持股、兼职限制、提名与选任方式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依证券主管机关之相关规定办理。
  • 提名过程 依公司法第192条之1规定暨本公司 2025 年 02 月 20 日董事会通过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选案,于 2025 年 03 月 05 日在公开信息观测站公告受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公司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名受理期间为 2025 年 03 月 21 日 至 2025 年 03 月 31 日止,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经董事会审查通过,公告 2025 年股东常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

 

 

通嘉公司由七位具有杰出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的董事所组成,其中有四位为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8 年 05 月 28 日为止。所选任之董事,皆按照相关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要求执行职务,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并对于公司经营策略与方针作审慎评估及决策, 加强公司绩效,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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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主管

经本公司民国 2024 年 06 月董事会任命财会处长余淑薇女士担任公司治理主管,为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之最高主管,依法办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之议程规画及议事事务、协助董事执行职务并处理董事要求事项,并确保董事会之法令遵循、维持董事与经理部门间及董事会成员间之信息交流与意见沟通,并每年定期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治理相关业务。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具备公开发行公司财务、股务之主管职务经验达三年以上,并依法令规定完成专业进修。

 

 

 

 

 

内容档案
公司章程 pdf
股东会议事规则 pdf
从事衍生性商品事务处理程序 pdf
取得或处分资产作业程序 pdf
资金贷与他人及背书保证作业程序 pdf
诚信经营守则 pdf
道德行为准则 pdf
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pdf
不诚信行为之检举处理办法 pdf
防范内线交易之管理办法 pdf
内部重大信息处理作业程序 pdf

个人资料保护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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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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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防范内线交易落实该规则之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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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落实永续发展之金融商品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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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诚信经营落实之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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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个人资料保护具体实施情形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