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嘉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 直接隶属董事会;除在董事会例行会议报告外,并于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及总经理报告。
  • 内部稽核规程明订内部稽核复核公司作业程序的内部控制,并报告该等控制之设计及例行实务作业是否适当及其效果和效率,其范围包涵公司所有作业及其子公司。
  •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的稽核计划执行,该稽核计划乃依据已辨识之风险拟订,另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或复核。
  • 综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项目的执行提供管理阶层内部控制功能运作状况,并为及时提供管理阶层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 内部稽核复核各单位所执行的自行检查,包括检查该作业是否执行并复核文件以确保执行的质量,并综合自行检查结果,报告总经理及董事会。
  •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专任稽核人员,共计2人。
  • 内部稽核人员任免

    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需提报董事会核决;一般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任免、考评办法内容已明订在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并已揭露于公司重要规章 网页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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