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负责执行法令规定之监察人职权。本公司于民国105年06月21日正式成立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且至少一人具备会计或财务专长。
委员会之运作,以下列事项之监督为主要目的:
一、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
二、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
三、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
四、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
五、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
委员会成员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
吴重雨(独立董事) | V | V |
刘丁仁(独立董事) | V | V(主席) |
杨建国(独立董事) | V(主席/为执业会计师) |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