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負責執行法令規定之監察人職權。本公司於 2016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項目下載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pdf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 pdf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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