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續發展委員會
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
為實踐通嘉科技永續發展目標並建立健全之治理架構,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於 2024 年 08 月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組織規程,以落實永續治理機制,強化董事會對環境、社會及治理( ESG)議題之監督職責。
為建立完善之風險管理制度,穩健經營業務朝企業永續發展目標邁進,爰依「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於2025年6月12日經董事會通過,作為各單位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本公司風險管理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由隸屬於董事會之審計委員會為風險管理之督導單位,並指派總經理室擔任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各單位之權責角色詳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風險管理程序
本公司風險管理程序包含: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量、風險回應及風險監督與審查。
風險管理執行之過程及其結果均通過適當的機制進行記錄、審查與報告,並妥善留存備查,包含風險管理流程中之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量、風險回應措施、相關資訊來源及風險評估結果等。
完整風險管理程序詳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運作情形
本公司自2025年開始推動風險管理,並於2025年12月19日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如下,


內部稽核機制與運作
通嘉科技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依循相關法令建置內部控制制度,並隨營運環境與法規變化持續調整與精進,確保制度與時俱進,以強化公司治理架構與內控效能。
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人員1人,其具有CIA證照,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執行情形,確保其獨立性與專業性。稽核作業由專責人員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定期與專案查核,針對發現事項提出具體改善建議,並持續追蹤缺失事項之改善情形,確保內控制度之有效性與落實性。
稽核職能目標
稽核執行重點與核心價值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須提報董事會核決;一般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任免、考評辦法內容已明訂在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已揭露於公司重要規章網頁專區。
薪酬委員會
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經理人之報酬。 本公司於 2011 年 12 月 22 日正式成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共有四名成員,全體四位獨立董事為具有表決權的成員。
審計委員會
負責執行法令規定之監察人職權。本公司於 2016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The Selection process and Results of directors (including independent directors)
通嘉公司由七位具有傑出專業背景與豐富經驗的董事所組成,其中有四位為獨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8 年 05 月 28 日為止。所選任之董事,皆按照相關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要求執行職務,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並對於公司經營策略與方針作審慎評估及決策, 加強公司績效,保障股東權益。

公司治理主管
經本公司民國 2024 年 06 月董事會任命財會處長余淑薇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依法辦理股東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之議程規畫及議事事務、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處理董事要求事項,並確保董事會之法令遵循、維持董事與經理部門間及董事會成員間之資訊交流與意見溝通,並每年定期與獨立董事溝通公司治理相關業務。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具備公開發行公司財務、股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並依法令規定完成專業進修。